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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有了专属法律援助团

时间:2021-03-23 09:43:10    来源:聊城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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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聊城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再次迎来一件暖心事——他们有了专项法律援助服务团。


东风洒雨露,会入天地春。3月19日,聊城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再次迎来一件暖心事——他们有了自己的专项法律援助服务团队;聊城《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也于当日发布,意见为今后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指导,释放出诸多利好消息。


在当天上午举行的聊城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启动仪式上,聊城军分区政治工作处、71901部队、聊城武警支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与市司法局签署了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副市长成伟向16名受聘律师颁发了聘书。


新发布的《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指出,今后,聊城市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就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援助范围进行审查;适当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低收入退役军人,其中,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无固定收入的65周岁以上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将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在市、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受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申请,初步审查后转报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点),方便困难退役军人及时就近提出申请;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对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简化程序,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交申请材料、补办相关手续……每一条新规定无不彰显出对退役军人的关爱,体现出聊城在依法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方面所进行的勇敢尝试及大胆创新。文图/聊城日报记者 刘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