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新闻综合 | 党建引领 | 产业经济 | 法治经纬 | 文化艺术 | 时尚娱乐 | 汽车市场 | 房产居家 | 卫生健康 | 县域发展 | 国资国企 | 旅行天下 | 生态资源 | 公益慈善 | 教育战线 | 视频山东 | 文学原创 | 艺术空间 | 商业图版 | 山东城市 | 餐饮行业 | 知识产权 | 退役军人
6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优化调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申报缴纳流程”专题培训工作会议,在山东九州控股集团会议中心召开。
据了解,自2024年7月1日起,将缴费人现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具体范围是: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其职工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补充保险费(含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新山东网www.xinshandong.cn或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新山东”。在这里,发现齐鲁之美,读懂不一样的山东。
主 编 | 阿 勇
编 辑 | 袁岱松 尹延哲
运 营 | 陈文举 盛雪峰 陈玉海
特 约 | 郭凯顺 李遵宪 陈秀蓉
总编辑 | 袁朝军
总监制 | 江妹芳
通 联 | 15006358123